法律问答

您好!我和他协议离婚,我们没有孩子,没有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需要写离婚协议书吗?

离婚
2019-02-27 19:38: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 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对共同财产以及共同债务的处理进行约定。一般情况下,不管是共同债务还是共同财产均应当由夫妻双方平均分配和承当。一般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其他的分配和承担方式的,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也可以依照规定进行。
    但是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约定的债务承当方式不能够对抗债权人。
  •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也就是说虽然夫妻双方对离婚时财产分割暂时达成了合意,但是很有可能出现一方拒绝履行协议,甚至利用手段转移、隐匿财产的情况发生。如果出现了此类问题,另一方一定要寻找律师来帮助维护权益,因为只有专业事由专业人来做,才能把问题完美解决。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
    《婚姻法》
    《婚姻法》
    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
    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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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