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跟我老公共同出资买的房子,我是产权人,他是共有人,他跟我提过要卖,但是我不同意,他就背着我跟买方签订了协议,约定了交易价格,并收取了6万的定金,目前房子产权证还没有拿到手,做定金公证时买方再支付房款总交易金额20%的房款,待产权证下来再进行正式交易,请问如果我不想卖,但是我老公签订了协议如果买方起诉,我要承担违约责任吗?还有我老公把我拉黑了,我们不在一个地方,我也不知道买方是谁?如果我老公无权处分,那买卖合同就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需要如何做可以让买方不要求我老公承担违约责任?还有我如何做才能证明我老公卖房我并不知情?

2019-02-27 20:10: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如果协议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即可;
    2、协议中由有关定金的规定的,按照规定;
    3、如果约定的是订金,而协议的相关内容是关于定金的,则要按照定金的约定处理;
    4、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 如果你喜欢打官司,那你就直接上法院告他,上诉理由:合同侵权违约。  房屋租赁合同中违约条款是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执行的。
      一,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 信托合同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
  • 您好! 【1】按照合同法的合同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在合同中对关于构成逾期违约或迟延履行进行约定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的,可以直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其法律依据是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及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三款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实行双轨制,除过错责任外,在某种情形下还实行无过错原则。当事人违约,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承担责任的,也要承担违约责任。  构成法律责任的要件,一般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而违约责任按《合同法》的规定,只要“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要承担违约责任,无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除了不可抗力可以免责外,都应承担违约责任。  承担违约责任的种类  
    1、继续履行。一方当事人在拒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有某些不适当的情况下,按照另一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即为继续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债务人在履行合同有某些不适当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可以采取补救措施,实现合同目的。  
    3、停止违约行为。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其停止违约行为,违约人也应当主动停止违约行为。依诉讼程序,人民法院有权有责令违约人停止违约行为。  
    4、赔偿损失。在民法上包括违约的赔偿损失、侵权的赔偿损失及其它的赔偿损失。这里的赔偿损失,是指违约的赔偿损失,它是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而对另一方当事人造成财产等损失的赔偿。  
    5、履行定金罚则。定金,具有惩罚性,当事人订有定金合同,若违反主合同,则应履行定金罚则。如付定金人根本违约,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人根本违约,双返还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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