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

请问,和台湾公民办理结婚证之后是不是需要去民政厅的公证处公证?

公证
2019-02-27 22:22: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涉外婚姻公证,外国的法律文书或当事人在外国生成的书面材料(如离婚意见书、授权委托书等,要拿到中国使用,需要先经过文书生成地的公证机关)或者有相同职权的机构或个人)公证,然后再到该国外交部门办理认证,再送交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之后,才能拿到我国使用。
      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规定,我国驻外大使馆、总领事馆可以接受在驻在国的我国公民的要求,办理公证事务。
    办理公证是领事的一项职能。
      另外,涉外婚姻的当事人经常会被告知同外国人结婚或者到外国结婚之前以及办理完离婚手续之后应当将相关的法律文件进行公证,以证明其法律效力。
  • 如何办理结婚证公证相关信息:
    (一)国外结婚证书的公证、认证  
    1、委托国外律师公证人将国外注册的结婚证进行公证;  
    2、委托国外律师将公证过的结婚证在该国外交部进行公证;  
    3、委托国外律师将经过该国外交部门公证的结婚证在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国外律师将认定过的法律文书寄会国内使用。  
    (二)香港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  
    1、委托香港的中国司法部指定的公证律师做公证(包括查核和公证);  
    2、委托香港律师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  
    3、将该份文件寄回内地使用。  
    (三)澳门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  委托澳门的中国司法部制定的公证律师做公证。需要说明的是,公证书是否需要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目前尚无明确要求。  
    (四)台湾地区结婚证书的公证认证  
    1、委托台湾律师到台湾公证机关公证;  
    2、台湾公证机关将公证文书副本寄交内地公证员协会和内地当事人;  
    3、内地一方将公证文书拿到上海公证员协会作核证。核证后即可使用。
  • 公民申办遗嘱公证,应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别人代理。如果当事人行动不便,也可以请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到立遗嘱入住所办理。申办遗嘱公证,应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一)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书、银行存折等。
    (三)书写遗嘱的草稿。如果遗嘱人不会书写遗嘱,或书写有困难,可以在公证员面前口述,请公证员代书。
  • 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申请结婚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持准备齐全的证件和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了解,符合我国婚姻法和《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准予登记,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后,双方自愿复婚的,按上述有关结婚的规定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