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孩子胳膊骨折,去家里的门诊诊断说软组织损伤没事,过几天就好了,可是过了3个多星期了,孩子还是胳膊疼,去医院拍片说骨折了,给孩子打了石膏。去找家里门诊不承认,还是说没骨折,后来看片子又说骨折,我们已经录音有证据,还要动手打人,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做?

暴力伤害
2019-02-28 11:41: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涉嫌故意伤害,可以报警,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或者可以委托律师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可以主张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如涉及伤残,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等。
    一般根据实际给您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维护您的权益。
  • 打架致人轻伤,根据相关法律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1、对于证据不足的案件,警方会进行调查取证。  
    2、不管是什么案件,最终证据不足的,都不能进行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对没有本人陈述,但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但是,只有本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不能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