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房交了3万定金,房子与设计有差异,想退房,但开发商不退押金,请问该怎么办?

2019-02-28 11:45: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买卖中退房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
    1、由于开发商方面的原因,购房者在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如果有这样的退房条件就可以要求退房。
    2、开发商证件不全: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规操作,与买房人签订的合同就自然无效
    3、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住房的暂测面积比误差超过3%,则购房者可要求退房。
    4、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擅自变更房屋的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购房人可以根据合同要求退房。
    5、因不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而导致的按揭合同不能办理,办理不下按揭贷款的可要求退房。
    6、延迟交房:开发商超过3个月不能交房,购房者就可要求退房并返还双倍定金。
    7、卖方将认购房屋转手他人或将已抵押房屋卖给购房者,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定金”是一种为了缔结合同或履行合同而采取的一种担保形式。如为缔结合同而设的“定金”,则不论购房合同是否最后缔结,开发商均应退款或将“定金”抵作房款;如为履行合同而设的“定金”,则购房合同系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不管是合同签订前还是签订的同时交付“定金”,主合同不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成立。
    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根据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取得房屋销售的合法证件后,才能收取买房人的定金,而定金是等同罚金的。即因购房人的原因不履行购房合同,定金不退;若属开发商违约,是要双倍赔偿的。
  • 定金交付后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就一次性还是按揭付款方式的约定发生分歧,导致合同不能签订,又没有证据证明双方真实约定的情况下,定金应如何处理?  在现实中,经常会有类似纠纷的发生,买卖双方签订《定金协议》后,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就房屋买卖合同达成一致。因为定金协议里约定,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应当双倍退还定金,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扣留定金。
    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是谁违约就成了关键的问题,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特,任何一方的主张都很难得到支持。因此建议买卖双方在签订《定金协议》里就将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关键性条款明确下来,如房价、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这样就避免了买卖双方相互推诿,责任无法划分情况的出现。
  • 定金是事成算款项里,不成则不退,押金说明你没有定只是交的意向金。押金是在租借东西时是用做抵押用的钱,押金的数额通常是按所借物的原价或高于原价交付,在归还借物时退还原有的押金数额,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
    拓展资料:
    1.定金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消费者预先向家具销售者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上是定金的,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2.如果无约定,家具销售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 20% 。
    3.而对订金,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
    4.押金具有替代性,一般是在一方已为另一方递交实质性的标的物,为保证已交付的标的物能返还,要求另一方交付相当金额的保证金,在合同不能履行时,以没收押金作为解决合同的方式,体现保护非交付押金一方的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