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请问派出所调解的打架,调解协议签字后能反悔吗?

暴力伤害
2019-02-28 12:13: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打架致轻伤,经派出所调解赔款签订的协议有法律效力,治安管理处罚法授权公安机关调解权;只要能即时给付赔偿款就行,不需要再签其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双方在派出所的调解下达成的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民事合同遵循的是意思自治,而本案的调解协议正是在双方存在争议和纠纷后,以争议的法律关系作为客体,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思自治,不就各自过错程度和责任大小进行定论,以解决彼此之间的争端为目的,在确定民事权利义务后达成的。
    达成调解协议时,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故双方应根据调解协议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自觉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调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双方之间的争议已经了结,因此,即使第二次入院治疗产生的费用与先前双方的行为有关联,也因双方已经就该事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而失去了实体上的赔偿请求权,因此事再向侵害人主张赔偿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