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感情不和,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有一个九个月的女孩,现在男方不管不问,不尽抚养义务,我该怎么办?之前男方借的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离婚
2019-02-28 12:53: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离婚有两种方式:1,协议离婚,前提是双方协议好后,在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2,如果协议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到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对方离婚并分割财产,解决孩子问题。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如果一方想离婚,可以主张夫妻感情破裂,法院核实后如果认为双方感情却已破裂,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破裂,法院不会判决离婚,但是第一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之后隔6个月,如果再次起诉,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大。
    因此,可以说,如果一个人想离婚,没有离不了的。因此,建议你,如果真的不离婚,要捍卫婚姻,为了孩子,也是为了自己的感情,你必须尽最大努力和你对象沟通,通过法院给她做工作,挽回她的心,避免她再次起诉。
    如果的确无法挽回婚姻,第一次离婚时适可而止。但是本案如果女方提供了仍为处女的医学检验报告第一次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会很大的,如果男方不想离婚,只有设法挽回女方的心了。
  • 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有权就离婚事项进行协议,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财产分割以及子女的抚养权问题,那么就可以通过达成协议来确定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 你好:
    1、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起诉离婚。
    2、双方都同意离婚,协商好财产分割问题、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等相关问题,去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即可。
    3、若是一方不同意离婚,那就只能起诉离婚,诉讼中主张财产分割、孩子的抚养等相关问题。
    4、离婚时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是这样规定的:10岁以上的孩子要考虑孩子的意愿。
    5、孩子的抚养费是未抚养孩子的一方的个人收入的20%--30%之间。
    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没有特殊约定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要平分的。
    7、男方有外遇你必须提供证据证明,男方属于过错方,你可以主张男方少分夫妻共同财产。
    8、夫妻共同财产,不经乙方同意,另一方是不能过户给其他人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