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对方踹我的车轮,我警告后还踹,一时情急打了对方一下,对方报警,要求赔偿1500元人身伤害医药费和精神赔偿及务工费。请问这构成立案吗?赔偿要求合理吗?我应该怎么解决?

人身损害赔偿
2019-02-28 13:35: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发生家庭暴力,则根据法律规定通常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但前提是家暴导致人身损害后果严重,否则精神损害赔偿不会全部获支持。对于精神赔偿的费用数额,国家并没有明确规定,只能是在诉讼时提出自己的具体数额要求,然后看法院的判决裁定
  • 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交通事故中赔偿金分很多种,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先鉴定看是几级伤残,伤残赔偿金是大头。
  • 人身伤害赔偿的标准: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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