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写的欠条是否有法律效力?他答应
离婚
之前为我买房买车,立下的字据是否受法律保护!
离婚
2019-02-28 14:26: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借债的欠条上不管是夫妻一方签字还是夫妻双方签的字,只要是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借债,原则上应当按
夫妻共同债务
处理。除非是另一方有
证据
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了的系个人债务或一方借债是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的开支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欠条是债权债务纠纷的重要依据,欠条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签字,最好是按上指纹。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房产卖出的行为要具体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
共同共有
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婚姻法》和《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的规定,准予
协议离婚
登记的法定条件是:
1、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是自愿离婚。对于一方要求离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2、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对
子女抚养
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对于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
抚养
、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3、其他不予协议离婚的情况是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未办理过
结婚登记
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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