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跟朋友合伙做饮品连锁店,她股份51我49注册公司法人啥的都她。请问对我有利憋吗?

2019-02-28 14:32: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注册合伙企业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合伙企业最低注册资本需符合公司法律的相关规定。
    特殊行业公司注册资本需符合行业法规中关于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
    3、书面合伙协议合伙人之间需签订合作协议,并报工商局备案。
    4、企业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合伙企业名称必须符合公司法律的规定,且经过工商局的核名程序,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财务人员合伙企业在办理税务登记注册时,需提供财务人员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及财务上岗证的复印件。

  • 1、公司法原则上禁止公司成为负连带责任的出资人。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2、合伙企业法原则上允许公司成为负连带责任的出资人。除非属于本法第三条所列情形。据此,我们可以认为《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正是公司法第十五条但书中的“法律另有规定”。合伙企业法允许法人参与合伙,这意味着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法人可以通过(普通/有限)合伙的方式进行转投资。只是,上市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均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但仍可成为有限合伙人。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公司以后要入伙,其投资风险被不恰当地扩大了呢?可以肯定的是,此举确实增加了公司作为出资人的风险。但是相应的,也拓展了公司的投资领域,而且是否以以普通合伙人的身份入伙,决定权在公司自己,如果“玩”不起,可以做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事实上,即便是以普通合伙人入伙,连带责任给公司带来的风险也并非难以理解的。首先,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债务清偿作了如下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可见,法律承认合伙作为一个团体的“独立性”,对外债务应首先以合伙财产清偿,不足清偿时才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当合伙人因合伙企业债务而被起诉时,其他合伙人应当被列为共同被告,先由合伙财产清偿债务。这一法条的规定,能够有效的减小法人合伙给原始投资人的风险。 其次,依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投资计划的决策权归股东会/股东大会,是否参加合伙,其实是由股东自己来决定的。这样公司参加合伙给股东带来的风险,就可看成是公司的正常经营风险。股东是否同意参加合伙,主要取决于对投资效益和相应风险的权衡,以及对合伙伙伴的信任程度。因此,非合伙企业法第三条所列公司完全可以以普通合伙人的身份入伙。
  • 关于合伙股份的情况,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例如:如果是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话,股份是按照投资金额和注册资金的比例确定的,利润也是按照股份占有情况按照比例分配的,这个没有什么比较好的说法,直接按照股权比例分配。

    公司注册时提供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中规定了股权分配和利润分配,除非有特殊要求,否则按照正常分配原则即可。

    注册普通有限责任公司就可以了,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中规定有关公司的每个人的权力和义务,例如股权比例,个人职责,如何分红等等,还有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和认缴期限等,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

    注册公司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果经营范围有需要许可的项目,则需要办理相应的许可证。
  • 公司法人分类:
    (一)有限责任公司

    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三种形态。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以出资为限承担公司对外所欠债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懈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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