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们结婚三年半,孩子两岁半,我目前经济情感都得不到他的任何关心,他没说离,但也没表现出想好好过。我们间的问题是:1情感方面,因他母亲总从中搅和,而他没有主见,没有是非观 ,没有夫妻家庭意识,每次遇到夫妻间的小矛盾时,都回避正面直接交流解决,而选择告他妈,反而矛盾激化,而他却不关心我的感受,永远只在意他妈的喜与怒;2 经济方面,最近一个月忙着和他妈一起挣钱,然而我却一分钱也见不到,包括孩子的生活费也都要我来承担。沟通时他或是不吱声 或是避重就轻 或是说他也觉得他挺难改的。我想咨询:房子是婚前他买的 还有房贷(前两年我们一起还,现在他父母还),车是婚后我俩买的,孩子两岁,我每周上两天班,没法看,他妈帮看。我还该怎么办?分居?离婚?凑合?若协议分居 :孩子监护问题、扶养问题、房子、 车 、离婚精神损失,该怎么算合适?十分谢感谢您!

离婚
2019-02-28 15:07: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在分房子的时候,可能会涉及到拆迁补偿。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