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女 今年25岁.原户籍湖南.现在跟老公生活在安徽.已有一女3岁.我还没出世父亲就死了.出世后妈妈改嫁.我的户口只好上在我叔叔家.从小我是跟着奶奶长大.我现在想回家办理户口准迁证.可叔叔不给我户口薄.总想着从我身上捞钱.要我老公放鞭炮.去彩礼.毕竟我现在的生活并不富裕..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有什么其他办法能办理准迁证吗???能报警寻求警察帮我去拿户口薄吗?

2018-07-26 09:45: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应该持个人申请、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到迁入地公安机关领取《入户审批表》。然后由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县(市,区)公安(分)局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后开出《户口准迁证》。
    您凭《户口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领取户口迁移证,再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手续即可。办理《户口准迁证》不收费,有效期限40天。
  • 没有户口本是不能领取结婚证的。此时,可以拿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照样给办理结婚手续,注意需要户籍证明开具后一个月去领取结婚证,如果户籍证明开出后时间太长再去办理,可能还要开。
    《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 司法实践中对于彩礼返还请求的处理,主要表现如下:
    (一)数额较小的礼物,一般可不予返还;
    (二)恋爱中纯粹自愿赠与的礼物,一般可不予返还;
    (三)返还时要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因给付一方的过错导致婚约解除的,彩礼返还的比例小一些,反之,大一些;
    (四)虽未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但是双方已经同居生活,或者按照风俗办理了婚礼的,彩礼已经转化为共同财产的,或者已经转化为嫁妆的,一般不予返还;
    (五)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可以返还;
    (六)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一般不超过一年),给付彩礼导致一方生活困难,可以要求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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