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同事办贷款当时留了我紧急联系电话,我当时没有签字也没见过合同,现在还不上款被起诉了,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2019-02-28 17:01: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留电话是一个预防风险的手段,如果借款人按正常的借贷流程,贷款公司是不会对亲戚朋友进行骚扰的。
    一般贷款公司在审核的时候会打借款人自己的电话号码,少数小贷会打给朋友核实情况,严格一点的会询问工作情况、贷款用途、家庭情况、地址等等,很多小贷、宽松的贷款口子甚至都不会打电话核实,所以在这个方面并不需要过多担心。
    如果借款人逾期不还款,并且联系方式打不通,找不到人,那么就有可能通过留的朋友电话去询问相关情况了。
  • 房屋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需要的材料主要有:
    1、房产证。房屋抵押银行贷款中房产证、土地证是必须要给银行抵押的。
    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包括所有共有财产权证明。
    3、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包括所有共有财产权的户口本。
    4、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5、收入证明。这个证明对房屋抵押银行贷款的贷款成功情况以及,最高的额度有比较大的影响。
    6、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请提供出生证。
    7、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
    8、为提高房子抵押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等。
    9、如果是企业贷款的,就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税务登记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贷款卡,公司章程,法人身份证及公司其他股东身份证,企业银行对帐单,上年度财务报表,近三个月财务报表,董事会决议,公司情况介绍及用款说明。
  • 无论同用人单位有没签订合同,都应当缴纳社会保险。缴纳社保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
    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不管按揭房离婚归谁,未偿还的贷款属于房屋的产权人一方的债务,如果是夫妻双方房产分割给一方的,还需要去银行变更贷款人。婚后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分割如下:
      
    1、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时,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
      
    3、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