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内蒙的.老婆重庆的.我们办理生育证的未婚证明{女方}能代办吗?领结婚证不用未婚证明吧?

2018-07-26 09:51: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婚证明”指的是“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出具证明的受理机关为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因此,当事人应当到自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未婚证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在合肥,未婚证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当事人委托他人申请的,受托人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人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受托人不能提供委托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应提供委托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   
    一、办理条件:   属于合肥集体户口;   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二、提交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需提交户籍证明)。   
    三、办理机构:   合肥民政局各城区婚姻登记处,具体是在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   
    四、办理流程:   
    1、出示相关证件;   
    2、填写《无婚姻登记证明》;   
    3、经审查通过以后,发放《无婚姻登记证明》。
  • 补办《结婚证》不需要夫妻共同去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补办《结婚证》不同于结婚登记,结婚登记需要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目的是要查明、核实是否自愿等相关情况,而补办《结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存在,民政部门只要核对婚姻档案底册就可以查明情况,因此,只要一方持持户口簿、身份证就可以补领了。
  • 办理再生育证需要由夫妻双方提出申请,出具有关证明材料,经由双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下面,关于办理再生育证的知识内容。   
    一、办理再生育证的流程:   
    1、由夫妻双方提出申请,出具有关证明文件,经由双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由女方户籍所在地市、州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在三十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再生育证》;   
    2、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给予书面答复;其他人员申请再生育的,由夫妻双方提出申请,出具有关证明文件,经由双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由女方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在三十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再生育证》,对不符合条例规定的,给予书面答复。   
    二、办理需要的材料:   
    1、男女双方身份证及户口复印件   
    2、结婚证复印件   
    3、根据有关情况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   ﹙1﹚病残儿医学鉴定需市生殖健康中心鉴定证明。   ﹙2﹚批准收养的证明,收养前有无生育能力鉴定结果。   ﹙3﹚离婚证或判决书。   ﹙4﹚丧偶放须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   ﹙5﹚双方为独生子女,必须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6﹚农村男到独生子女家必须提供户口薄。   ﹙7﹚烈士证及烈士独子女父母光荣证,二等甲级以上伤残证件。   ﹙8﹚其他证件复印件。   ﹙9﹚女方近期免冠照片二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