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前我们公司钱的公司倒闭。欠款人是另一个公司法人。这个公司发来申明,说不是他们法人。现在在法人网查到可以证明是他们公司法人的资料。怎么样写资料反驳对方呢。

企业法律顾问
2019-02-28 18:37: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由50个以下的股东设立的公司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方式成立的公司法人。
    我国公司法人的特点在于:由出资人或股东以法律行为设立;以营利为目的;设立人不限,可以是国有财产授权投资或经营单位、其他类型法人及个人;其规范依据,特殊的主要为《公司法》等。
  • 法人代表在宣告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时,需要将相关的文件材料提供出来。这些材料法人是法人代表必须完成的。第一,法人代表要提交一份书面申请,申请的内容为破产还债书,也就是破产需要偿还的债务有哪些。
    第二,提供上级主管部门、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的同意破产的文件。第三,法人要让县级以上的劳动人事主管部门对职工有个妥善的安置,要将主管部门的安置承诺书盖好章,以保证公司破产后,职工不至于流离失所。
    第四,要企业亏损情况列出来,要将相关部门清查的结果出示出来。第五,要把债权人的所有债务列出来,以方便对其进行有能力地偿还。第六,要把企业的营业执照、最初成立的一些合同、文件等全部交出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明确规定了公司破产清算的步骤,按照该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是优先清偿的。在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公司倒闭后,按照该顺序进行清偿,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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