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公司的股东,公司向银行贷款,以我的房产做抵押,现在公司还不上款,银行首先会查封我的房产吗行首先会查封我的房产吗?我是公司的股东,公司向银行贷款,以我的房产做抵押,现在公司还不上款,银行首先会查封我的房产吗?

2019-02-28 19:52: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企业向银行贷款,以厂房抵押,这是法人贷款。贷款逾期后,银行会拍卖抵押物,若抵押物不能拍出(每次不能拍出,会降价再拍,连续三次后视作不能拍出),银行可以向法院要求将抵押物转移到银行名下,以物抵债。
    如果仍然不够贷款,只要企业没有倒闭,银行将继续向企业索偿。但如果企业倒闭,银行会向清查委员会申请索偿,这是有固定的清产核查手续和固定的偿还顺序的(如国税、地税、民工工资等都是优先顺位)。
    正常情况下,银行在此时不能向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追偿其投资企业的负债。但有两种情况例外,一个是借款的企业不是有限责任公司,而是合伙、个体等,银行可以继续向股东追偿;二是企业在贷款的时候,法人代表或股东签署了个人连带责任担保,这是银行就有权力继续追偿了。
  • 银行贷款流程:
    1.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2.银行受理后,对抵押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值核定贷款金额;
    3.开立个人活期存款帐户、签定借款合同等;
    4.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事宜;
    5.银行放款 .
  • 贷款还不上银行会依法按照借贷合同和担保合同向你催收到期贷款,还将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包括冻结你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查封你已抵押的财产等等。判决后会依法强制执行抵押财产以清偿银行的贷款损失。
    包括: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逾期利息与罚息,由此产生的诉讼费用,以及处置抵押物变现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 如果贷款人不按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偿还贷款的,银行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对个人或者公司的商标使用权进行冻结,具体情形,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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