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车辆在全保的情况下撞伤人,保险公司已垫付强制险规定的1万元,但这1万元肯定不够,在事故责任认定未出之前那些医疗费谁垫付?可否要求保险公司垫付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19-02-28 20:03: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车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志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它一般是导致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才会赔偿,而在保险条款中规定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不属于“第三者”的范畴。所以,如果车辆撞到自家人,车险不会理赔。
    除此之外,以下情况车险也不会赔偿:
    1、新车未上牌、无临时牌或者临时牌过期期间造成的损失,不赔
    在汽车基本险的四个险种的免责条款中,都明确规定,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2、车辆未在规定时间内年检或者未通过年检出事造成的损失,不赔
    每年都有因为车辆没年检而拒赔的事情发生。根据保险合同,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车主上了保险也没有用,包括车损险、三者险等在内的所有赔偿将由消费者自己承担。
    3、车辆修理期间出事故造成的损失,不赔
    车辆在检测、维修、养护过程中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赔偿。
    原因是保险公司认为维修点负有看管车辆的责任,车辆被盗或者损坏是属于维修点的过失。
  • 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可以分别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①如果双方均考虑到损失不大,到保险公司索赔太麻烦,愿意放弃保险公司的赔偿,可以协商赔偿数额。双方一致同意后,交付赔偿费,在交通事故记录文书上予以注明即可。
    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②如果双方均参加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又不愿意放弃保险公司的赔偿,应当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告出险,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③如果双方均参加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但是损失超出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就超出部分继续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 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行驶证、驾照没年检的几种情形,司机并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严重违反交通法,保险公司一般不予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 依据交强险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
    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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