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目前的基本月薪是980,加上各项补贴和加班费,每月的工资大约是两千至三千之间,但公司给我们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却只有40元,请问合法吗?谢谢。

2018-07-26 10:04: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实际情况,如果用人单位周六安排上班不安排调休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
      另外,如果周六属于法定节假日的,由于节假日安排加班,用人单位不能以调休来解决,必须支付加班费,所以,劳动者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支付不低于150%的报酬。休息日(一般指双休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99%的报酬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属于餐饮企业,法定假日要求劳动者加班并支付给3倍工资,劳动者拒绝加班,用人单位按旷工处理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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