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今年17岁,今年刚辍学。在福建晋江一家鞋厂打工。因为觉得打工太累,我想从返校园读书。我给鞋厂的领导说我一个月之后要回家读书,他说这个事情不好办,听厂里的其他员工说,这个鞋厂很难辞工。如果一个月之后,老板不让我走怎么办?如果让我走,不结工资怎么办?请求律师解答,感谢!

2019-02-28 20:45: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这个是违法的,员工可以据理力争,必要时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申请仲裁。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老板不结工资的处理方式:向劳动监察投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劳动监察应当受理,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按拖欠额度百分之五十至一百支付赔偿金。
    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口头投诉,也可以书面投诉,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材料。

  • 1、老板不结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