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家小孩于2016年3月18日发生了交通事故,大腿骨折做手术固定了钢板。于今年3月份做手术取出来,请问手术费怎么报销

2019-03-01 00:52: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酒驾车祸致对方骨折涉嫌危险驾驶罪或者交通肇事罪,如果被法院认定为对方死亡确由本次车祸造成,肇事者就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 交通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报警,同时把伤者送至医院治疗,并让交警来处理,让处理此事故的交警根据形成此事故的事实,作出责任认定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分担。同时认定书确定责任分担与赔偿后,可请求交警对此事故进行调解,要是调解不成可向有关法院起诉,但要是对此认定书不服,可向上一级要求复核。
    如果交通事故造成死亡了,应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住宿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死者生前所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具体赔偿数额要根据伤者治疗后来计算。
  •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