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路上口角与人打架,用菜刀把对方砍伤,法医鉴定为轻伤,对方不愿意私了,现已投案自首被拘留,会判坐牢多久?

刑事辩护
2019-03-01 01:23: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对于打架过程中致人死亡的案件,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分析是承担故意杀人刑事责任还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对于刑事案件,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人员,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根据案情可以认定为从犯的,又具有自首情节的,应该从轻、减轻处罚
  • 刑法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人自动投案,是自首成立的前提条件。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人在犯罪之后、归案之前,主动、直接向司法机关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听候处理。  自动投案包括三种基本情况:  
    一、在犯罪事实和犯罪人都没有被发现的情况下自动投案;  
    二、在犯罪事实已被发现但不知犯罪人是谁的情况下自动投案;  
    三、在犯罪事实和犯罪人都已经被发现而司法机关还没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自动投案。  自动投案的行为应符合以下几种情况:  
    一、投案行为必须是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  
    二、投案行为是犯罪分子的意志所决定的,这是自动投案是否成立的关键。  
    三、必须是向司法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这是投案自首的实质性条件。  实践中,以下情况都视为投案:犯罪嫌疑人向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有关负责人员投案;因病、因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先以信函、电话投案;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罪行;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以及犯罪嫌疑人并非出于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在亲友陪同下投案;或者经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情况,也应视为自动投案。
  • 您好!如果鉴定结果确定为“轻伤害”则构成故意伤害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你老公赔偿。
    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构成伤残等级情况下的伤残补助费和精神损失等。从您陈述的情形看,如果不构成伤残等级,七万元是有些多。但民事赔偿部分双方可以调解协商解决,可以超过依法可能判决的数额。
    对被害人已作出赔偿是刑事量刑的酌定从轻情节。另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刑法》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总之,如果赔偿部分处理好,取得被害人谅解,被认定为自首,可以判处缓刑。
  • 你好,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建议及时委托律师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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