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85年响应政府建立开发区,建了十间民房,土地是租赁村委的,一直没办理房屋产权,请问如何补办房屋产权?

2019-03-01 06:55: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房屋产权的办理,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应该携带的文件及费用具体如下:
    1.业主身份证;
    2.已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正本(非按揭业主);
    3.购楼发票、付清楼款证明(非按揭业主);
    4.已公证的按揭合同(按揭业主);
    5.契税款及办证费。
  • 房屋中介纠纷涉及的问题较多,须具体分析,以因合同无效、终止引起的纠纷为例,根据法律规定共有财产出售要得到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否则合同无效。很多人认为合同无效就不会产生任何法律后果,这种看法是错误的。
    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我们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明的时候要注意一下的几点注意事项:

    1、楼盘竣工入伙后可以办理产权证;

    2、须业主本人亲自办理,或代理人携经公证的委托书办理;

    3、按揭业主房产证由按揭银行领取;

    4、契税收取标准为房款总额的1%,办证费为总房款的
    0.15%加5元;

    5、在房产证办妥之前,业主如更改联络地址、电话,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我公司。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与引起的责任由买方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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