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请问原告出庭,被告没有出庭,双方是离婚财产分割。法院会作出怎样的判决,谢谢

离婚
2019-03-01 08:16: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
    (七)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2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
    (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如果有新的事实和理由,可以随时再次起诉离婚。当事人因新情况新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的不受6个月起诉期的限制。
  • 通常情况下,如果没有被告出庭,法院也可以依法对有关被告的财产作出相应的判决。
    1、在判决生效后,如对方在判决的时间内拒不主动履行赔偿义务,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在强制执行过程中,需要申请人向法院提供被申请人的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比如房产、车辆、银 行存款、股票、债权、不动产等财产线索。
    3、法院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也会依法查询、冻结、扣划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本地区一般查工行、农行、建行、合作银行四大行,因地而异)和车管所登记的车辆、房管局登记的房产信息。
    4、如果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被申请人拒不履行赔付义务或消极履行,法院有权依法对被申请人进行司法拘留。
  •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但是,律师不可以全权代理离婚,本人须亲自到庭。 因为离婚涉及到身份关系,所以不能特别授权。必须当事人都到场才能查清原因,而且离婚诉讼还有调解程序。
    参考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 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