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申请破产后,股东与公司有资金往来,还用公司资金购买了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法院会收回此房产吗?

2019-03-01 09:05: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申请破产清算与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因财务纠纷,公司想申请破产的操作方法和收费:
    1、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应当提交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申请未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受理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债务人依法提交其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财务会计报告等有关材料,债务人拒不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债务人的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罚款等强制措施。
    1、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时,应当向申请人出具收到申请及所附证据的书面凭证。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债务人的主体资格和破产原因,以及有关材料和证据等进行审查,并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十条的规定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人民法院认为申请人应当补充、补正相关材料的,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告知申请人。当事人补充、补正相关材料的期间不计入企业破产法第十条规定的期限。
    3、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应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从债务人财产中拨付。相关当事人以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为由,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未接收其申请,或者未按本规定第七条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接到破产申请后,应当责令下级法院依法审查并及时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下级法院仍不作出是否受理裁定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径行作出裁定。上一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可以同时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件。
  • 按照规定,若房企破产宣告时房屋尚未建成,或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决定不再继续修建未建成的房屋,就会造成破产企业对购房人债务履行事实不能的情况。业内人士指出,开发商破产清算 房产证没有拿到的购房者仍然可以按照程序向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
    1、 购房者应到工商部门,查询商品房开发企业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注销;
    2. 如已合法注销,购房者可凭工商部门出具的开发商合法注销证明,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个人身份证等在办证过程中需由购房者出具的资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房管部门经核实后,应当予以办理。
  • 建议委托律师操作.申请破产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具体管辖如下: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1、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账号、资金等;
    (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12)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此外,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2、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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