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的车没年审,没交强险,碰了别人车,在私了。我朋友的全责,车里人带去全身检查拍片了,都没有问题,后期万一人有什么事又找来,还需要再自己出钱给她复查么?对方是修理厂的人,他们提出一定要在他们自家修理厂修车,后来检测给我们看了维修配件清单,总共23000。里面包括他们的工费4500和成本11000,成本是他们说的11000。还有剩下以外的利润。朋友不同意这个赔偿,想去别的修理厂,但对方不同意,只让在他们店修,要不就去4S店。问下现在该怎么办,虽然是我朋友的责任,但他们这样强制的在自家店修车,强制消费,我们该怎么办?我们觉得价格太暴力,纯粹是讹诈了。他们这样都不是单纯的让赔偿了,强制消费了

2019-03-01 11:17: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名誉毁谤后,当然可以私了,双方当事人可以心平气和的解决是最好的,因名誉侵权造成损害的,双方可以协商因侵权造成的损失。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是责任方负全部责任,受害人可以得到的合理赔偿具体包括: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各项赔偿标准有详细规定。
  • 强制消费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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