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假如我申请了一个发明专利,这应该就是我的知识产权,但是如果在我公开这个以后,别人在这个东西上附加一些东西,他还能申请专利吗?那如果他用他的这个东西产生了利益,那是不是对我有侵权行为?(比如:我发明了太阳能发电技术,并且申请了专利,他在太阳能的基础上装上一个灯泡,说我这个东西不用电也能使灯泡亮起来,那如果他用这个东西去申请专利,能不能申请成功呢?如果他用这个东西赢的了利益,那他是不是该向我支付专利费呢?)

专利
2019-03-01 11:54: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我国专利权规定,专利权属于知识产权:专利权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排他性、时间性和地域性。排他性排他性,也称独占性或专有性。专利权人对其拥有的专利权享有独占或排他的权利,未经其许可或者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否则即构成侵权。
    这是专利权(知识产权)最重要的法律特点之一。时间性时间性,指法律对专利权所有人的保护不是无期限的,而有限制,超过这一时间限制则不再予以保护,专利权随即成为人类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利用。
    地域性地域性,指任何一项专利权,只有依一定地域内的法律才得以产生并在该地域内受到法律保护。这也是区别于有形财产的另一个重要法律特征。根据该特征,依一国法律取得的专利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受到法律保护,而在其它国家则不受该国家的法律保护,除非两国之间有双边的专利(知识产权)保护协定,或共同参加了有关保护专利(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
  • 知识产权,又称智力成果权,是指公民或法人通过自己的劳动而取得的创造性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关于表演艺术家演出、录音和广播的权利;关于人们在一切领域的发明权利;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关于外观设计的权利;关于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和标记的权利;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以及有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里一切其他来自智力活动的权利。
      知识产权具有的法律特征:  一是知识产权的客体是创造性的智力活动成果,它必须具有为人所知的客观形式,并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予以确认;  二是智力成果是创造人发挥自己的智力、智慧和艰苦劳动的成果;  三是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时间性和地域性的特征。
      专有性,即排他性,是作者、发现人、发明人对自己的智力成果享有的专有性、排他性的权利。如果法律没有特别规定,非经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占有、使用他的智力成果。时间性是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有效期限,期限届满即丧失效力。
    地域性是知识产权的有效的地区范围,任何一个国家所确认的知识产权,只在本国领域内有效,在其他国家或地区不发生效力。这种严格的地域性特征是由智力成果极易传扬,又可利用而取得巨大经济效益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 申请承办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的展会主体、条件、申请与择优确定具体流程如下:  
    一、可以申办的主体  下列单位可以承办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直属单位主办、参与主办的展会:  
    (一)地级以上(含地级)人民政府;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  
    (三)具有一定规模、实力和影响,知识产权工作开展良好并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四)省级以上社会团体;  
    (五)其它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适宜承办的单位。  
    二、应当具备的条件  承办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直属单位主办的展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明确的目的和实际需要,能促进科技与经济的发展;  
    (二)可以征集到一定水平和数量的知识产权(专利)技术及产品等参展展品;  
    (三)具有必要的工作人员、资金等;  
    (四)能够组织到足够的参展商、采购商和专业参会者;  
    (五)具有符合要求的展馆、展厅和其它必要的物质条件和设施。  
    (六)其它必要的条件。  
    三、申请与择优确定  承办展会的单位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办会申请,并填写承办展会申请表。申请内容应当写明:  
    (一)办会的目的和意义;  
    (二)展会的名称;  
    (三)办会时间和方式;  
    (四)筹办机构及工作人员情况;  
    (五)国内市场对知识产权(专利)技术、产品供需情况的分析;  
    (六)组织供需方的办法;  
    (七)经费预算、财务收支平衡情况及解决经费缺口的措施;  
    (八)展出场地面积及示意图;  
    (九)主办单位委托承办单位举办的展会,必要时,附加书面协议或者合同书;  
    (十)承办单位的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和资信证明;  
    (十一)承办单位的安全保障措施、需承担的安全责任;  
    (十二)国际性展会还应当提供外方的有关材料,外方的邀请文件,中国驻外使、领馆的批准文件。  要求承办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直属单位主办的展会的单位,应于预定举办时间6个月前将办会申请和方案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办会方案择优确定承办单位。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的展会,承办单位被确定后,承办单位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实施报告,实施报告中应附举办地省级人民政府的批件,并填写申请登记表,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或同意。  申请承办展会经同意后,承办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开展筹备工作。承办国家知识产权局所主办展会的单位应当设立展会专门财务账户。展会举办前,承办单位应当持相关文件及有关材料向举办地公安、消防、物价等部门备案或报批,接受其监督管理。  注:以上所称展会是指展览会、交易会或者博览会等形式的展览展示交易活动。  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的展会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独家主办或者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第一主办单位主办的展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参与主办的展会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国务院其它部委或者中央部级单位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政府的邀请共同或者联合主办的展会。国家知识产权局直属单位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展会适用以上规定。
  • 你好,根据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第二十七条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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