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律师,我和我丈夫有一年半的时间分居了,感情也破裂了,已经到了调节也解决不了的程度了,我和我丈夫也没有财产纠纷,也没有债务纠纷,我俩有个女孩,4周岁,目前在我家,由我父母抚养,我要离婚,我丈夫总是说他没有时间,不想离婚,一直拖着我,我应该怎么办?我起诉离婚的话,如果我丈夫不到场怎么办?离婚都需要什么材料?我俩结婚证丢失了,我现在就想快点离婚,不想等他有时间了,我应该怎么办?我起诉离婚的相关费用,是不是由我来出,需要多少费用,起诉离婚要多久能下判决,拿到离婚证?请律师帮帮我解答一下,我太着急了,太痛苦了,谢谢律师

离婚
2019-03-01 12:18: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当下,法院一般认定家暴行为的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公安机关的接警记录;二是受害者自拍受伤的伤情照片;三是医院的伤情报告;四是证人、证言。五是公安机关出具的告诫书。
    家暴受害者可收集这些证据向法院起诉。因此因为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的,可以依法保留上述证据。

  • (1)离婚中需要赔偿配偶的,仅限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情形,既然是没有,就不存在赔偿问题。
    (2)如果一方有《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情形时,需要赔偿对方,但与哪一方先提出离婚无关。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没有单独规定抚养费案件的收费标准,法院可能是参照离婚案件收费了。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收费300元并非很不合理,但是不给票据是不对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规定: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应当向当事人开具缴费凭证,当事人持缴费凭证到指定代理银行交费。依法应当向当事人退费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诉讼费用缴库和退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另行制定。
  • 经法院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有人说:“拿到离婚证书才算离婚,就算有离婚判决书也不行”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因为法院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所以当事人不需要将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换离婚证。

    如果想再婚,那么当事人直接带离婚判决书和身份证明去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就可以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