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于7月10日向现在的外企(在北京)提出了辞职,老板当天确认了辞职。我刚刚结婚应享受7+3的法定和晚婚婚假,我在辞职前老板是同意我休10天婚假的。但辞职提交后老板要求我8月11日才可以离开公司,只承认劳动法规定的30天离职期,决口不提婚假。我要求8月1日到9日休婚假,10号作为在公司的最后一天是否合理?我认为劳动法并没有说婚假不能算在离职期内,并且在辞职前老板是同意我休婚假的,因此我的要求合法合理。请律师给与指点,或者给与有其他可以援引的依据。非常感谢!

2019-03-01 14:03: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期间辞职的,如果劳动者是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 晚婚晚育是我国鼓励的政策,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我国法律: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可以享受延长产假的奖励。即在国家规定的90天产假的基础上,将增加晚育假30天,其配偶可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晚育假期间产妇将享受产假同等待遇,晚育护理假期间配偶工资不受影响。
    而河北省晚婚晚育陪产假规定 2017年只会在这一基础上增加而不会减少,一般为15天,也会因为地方和公司上规定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这就是对江西晚婚晚育陪产假规定2017
  • 离职后,原单位从其公司账户内做减员处理,然后你可以自己按自由职业者的身份自己继续缴纳社会保险,也可以转到新公司账户内,让新公司继续缴纳社会保险。
    如果新公司在外地的,还需要先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办理转移手续前必须提供,所需转移到的新地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详细地址、单位名称、开户行名称、银行帐号等相关手续给以自谋职业者缴费的服务中心。
  •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婚假的相关规定如下: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