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老公要离婚,我老公是上门女婿,有一个小孩,半岁,孩子出生后他爸爸给我们两万块钱,婚前我爸给我付了首付,婚后房产证我加上了我老公的名字,因为我不生二胎以及一系列问题,他和我提出离婚,并且要抢走我的孩子,让我把两万块钱还给他爸爸。现在我要孩子,房子,钱,怎么办?

离婚
2019-03-01 14:22: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不论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购房之事均已超过其民事行为能力之范围,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其为之。因此,在法定代理人为未成年人单独购房时,合同上签有未成年子女及其法定代理人二人的姓名,但法定代理人在签署自身姓名时须明确表示自己是作为法定代理人代替未成年子女在合同上签字,否则少了个“代”字,商品房销售合同将变为未成年子女及其法定代理人共同签字,所购房产也将成为未成年子女与法定代理人共同共有财产。
  • 如果夫妻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则婚后购买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你好: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时,财产分割可以双方协商。
    2、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是对财产的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通过诉讼方式离。
    3、婚后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根据你的叙述,只有汽车是夫妻共同财产。
    4、房子是你公公的名字,如果你们对该房产没有任何出资的话,离婚时不能分割。
    5、存折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归你所有。
    6、一岁半的女儿原则上归你抚养,对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他固定收入的20-30%。
  • 婚前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房产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房子视为子女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事实上,按照法律规定,您们的房产虽登记在您的名下,但是属于您和您老公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的财产。
    您如果不签署协议,离婚的时候也不会判给您个人,还是按照出资份额分配。您如果签署协议,也就是让上述关系更明晰了而已。我注意到一个细节,前面您提及公公要求70%,后面您又说“承认他们家出资90万,并且和老公协议产权各占一半”这两种情况后果是不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