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家八个子女??最大的是一个姐姐??其他全是儿子??出去上门两个儿子??剩下五个儿子赡养老人只剩一个老母亲??老母亲一直都是和我在一起??其他几个儿子前几年也出着赡养费??后边两年对老母亲不闻不问赡养费也不出了??老人不能自理一切护理一直都是我一个??其他儿子逢年过节也不来看忘老母亲??对老母亲的护理都是我一个人做??就在今天老母亲去世了??其他儿子都回来要给母亲送钟??就想拼上几千块钱了事??我说生前都不照顾生后还回来送种??我不服不想就此了事??我该怎么办

2019-03-01 17:08: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不赡养老人不属于法定不得继承的情形,如拒不赡养构成遗弃或严重虐待老人的,则丧失继承权。但在有多名继承人且无遗嘱的情况下,承担赡养义务较多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遗产,以显公平。
    因此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是法定继承的话,不赡养老人并不会丧失继承权,会按照少分或者不分进行处理。
  • 关于不赡养老人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例如:《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5条规定,放弃继承权的子女,不能以此为由而拒绝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因为在其未成年及不能独立生活时,父母已尽了抚养教育的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第三款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积极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因此,老年人赡养人的配偶也是老年人的赡养人。
  • 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也是作为子女的“天职”,因此,不管子女在何处,这法定义务不变。 对于不赡养老人的,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首先,《婚姻法》第15条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


    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利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无劳动能力一般是指父亲达到60周岁,母亲55周岁。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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