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因为我和另外一名合伙人开了一个店子,一起投资了15万,现在因为矛盾,店子开不下去了,但是她要求我打了一张欠条给她,要我把股权一个人接手,我就打了一张欠条给她,欠条内容是斤借到某某八万五千块钱,现规定与七月三十日归还,如果到时间不还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签了名盖了手印,请问这样的欠条在法院有效吗?

2019-03-01 18:23: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务人在将欠款还给债权人之后,没有向债权人索要欠条,也没有销毁,那么债权人事后仍然可以依据手上所持有的欠条要求债务人还款,欠条就是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证据。此时,如果债务人有证据举证自己已经还款,才可以得到法院支持;否则,债务人必须再次履行欠条上的还款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当事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 欠条有公章,上面虽然有公司人员的签字,但是应该视为公司的欠款,与个人无关。
    个人书写欠条的行为属于执行工作任务的行为,并不代表个人承担还款的义务,理应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
    公司破产作为债权人,可以提出债权申请,维护自己权益。
  • 你好,
    1、只要借据的内容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是双方自愿签署,真实意思表示,只有当事人的捺手印、签名没有进行公证是不影响借据效力的。
    2、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可以随时主张还款,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到期可以主张还款,同时请留意民事诉讼的有效时效是两年,请尽快及时处理;
    3、建议及早向对方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以加速对方还款的进程;
    4、请保存好借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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