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在一工地干完活后拿了一半得钱剩下的一半包工头给我打了工资欠条并说十天后剩下的全部结完,现在已经超期限十几天了,打电话一直托现在不接了,我去起诉他有用吗?就有一张欠条没有别的证据

2019-03-01 23:05: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我国法律保护民间合法借贷关系,对于欠债人不按约定偿还的,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通则 》第九十条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 1、《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2、《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派遣公司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按照规定应当是劳务公司给劳务派遣工发放工资。但是根据小编在劳务市场上的了解,不了与劳务公司合作的企业,都选择由企业发放派遣员工的工资,因为企业怕有的劳务公司收到企业的钱不给劳务工发放工资。不管由哪一方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是由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的。小编觉得不管是谁发,只要不克扣派遣工工资就可以了。
  • 没有根据合同约定的发工资时间发工资就算是拖欠工资。所以,不用管现在老板给打欠条是不是在拖欠你薪水,只需要及时按照劳动争议处理办法解决,具体按如下:

    (1)先找公司或者老板协商。
    想要拿回工资,最节省时间精力的途径就是与公司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找有关部门调解。如果双方之间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你公司还是不履行的,那么,也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去申请劳动仲裁。按照上面的解决途径,双方之间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那么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找有关机关投诉。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公司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的,那员工可以向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5)去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按照上述几个途径都不能解决问题的话,也不要一筹莫展,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回应当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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