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婚生子,男方要求女方抚养孩子,但是不给女方孩子户口,并威胁女方人身安全,

2019-03-01 23:45: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如果感情破裂,可起诉,请求判决离婚
    2、父或母都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的原则判决,结果如何要看双方的证据、主张和操作方式。
    3、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平分,可对妇女和无过错方适当照顾。
    4、婚姻案专业性强,宜请专业人士策划,制定具体处理方案。
  • 家庭暴力建议离婚,如果想要孩子建议到法院起诉离婚,孩子如果在两周岁以内法院一般会判给女方,除非女方有重大不能治愈的疾病,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没有抚养能力。对于两周岁以上的:一方已做绝育手术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环境对子女生活不利的另一方当事人有传染病久治不愈或者与其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的,随外父母祖父母生活并且有能力照顾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也可作为随父或者母生活的优先条件考虑。
    十周岁以上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总之法院以保护子女利益为原则综合考虑谁更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其中包括经济,道德等方面
  • 在离婚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如果孩子未成年,由父母代为办理。(如果成年,则他自己就可以自己去办理)。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如果小孩已经办理的了户口,需要迁移户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如果小孩还没办理的户口,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想给孩子上户口,需要在夫妻双方户口分立后,去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原因如下:
    1、孩子抚养权与户口无关。
    2、一般情况下,要把孩子的户口迁回来需要经过对方的同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以对子女有利的原因向法院申请。
  • 不管结婚生育还是未婚生育,孩子都是无辜的,医院不会因为孩子的父母没的结婚而拒绝为他接生的.为了孩子的健康,一定要选择正规医院!医院不会向你索要结婚证明和准生证什么的,为了填写出生证明会问你孩子的父母姓名和身份证号什么的,其它的没有.按照公安部2005年的最新规定,不管是不是超计划生育的孩子只要父母有一方是中国国籍都应该有户口的,这里就包括非婚生子女和北朝鲜妇女在中国所生的孩子,为孩子办理落户手续需要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医院发的).根据我国计划生育法,非婚生子女是应该受到处罚的,处罚的额度要根据夫妻双方生育的年龄来决定,这种处罚是由计划生育委员会来执行.但是在落户的时候因为没有受到罚款就不给予落户是不符合公安部规定的,这属于搭车罚款,我国确实有这样的省市为了方便罚款而这样违规操作,这是不合法的,如果你在落户的过程中,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投诉。
    为了孩子的将来考虑,未婚生育还是不可取的,为什么让他一出生就是非法的呢?在他成长的过程中也是不利的,请三思而后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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