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外地人在上海欠钱不还,有欠条,物业开的居住证明能不能起诉他

2019-03-02 11:29: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第216条是这样规定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此款即是申请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所在。
    人民法院判决后,欠债人仍不偿还借款,即可以申请法院执行
  • 欠钱不还想要起诉有欠条就已经能说明欠款的事实了,当然如果想在录音也是可以的,证据越多越好。如果准备起诉,那么就抓紧时间写诉状,准备证据向被告所在地或是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胜诉是没问题的,可是要考虑最终能否拿到钱的问题,如果对方再无其他的财产那么怎么实现你的债权呢。
    调查清楚对方的财产状况也是关键之举,如还有疑问和需要可致电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 通过起诉追债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这个需要原告提交相关证据证明法律关系,如借条或者欠条、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结算清单、出库单、送货单、短信微信内容、电话录音等。   
    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姓名(身份证上的姓名)年龄、家庭住址和电话等基本信息。最好能够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号,否则送达不了,法院会让你撤诉或者驳回。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请求的事项一定要明确,如请求被告归还原告的本金多少元,或借款多少元,或者货款多少元,或劳务费多少元,或者工程款多少元。事实与理由可以简要的叙述清楚事实即可。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案件类型事项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范围,且属于起诉法院的管辖。一般是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买卖合同民间借贷原告被告所在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   要准备什么   起诉状应当按照被告人数加一的原则准备,如果有两个被告,就需要准备四份起诉状,交给法院三份,自己保留一份,相应的证据也是一样的。   案件立案审理   一般情况下,材料准备的充分,到立案庭就能立案。特殊情况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