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 我母亲离婚后户口迁出 又结婚登记我母亲和妹妹户口都迁去外地 现在感情不和想离婚户口能迁回吗

离婚
2019-03-02 21:58: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婚姻登记条例没有规定结婚后一方的户口必须迁至另一方。
    二,离婚时,如果不能达成协议离婚,则必须通过法院起诉离婚。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当事人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起诉离婚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结婚证、身份证、起诉书以及证明你们婚姻关系破裂等证据材料,并书写起诉状一并提交。
  • 双方离婚后,户口一直在一个户口本上的,想办理分户或者户口迁出的可以按照以下方法办理: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或者离婚证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调解书或者离婚证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 继承与前妻的户口所在地无关的,其户口不迁走,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书)等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进行户口本同址分户;
      3,离婚后的继承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遗嘱指明由当事人继承的遗产,都与前妻无关;
      4,拆迁的利益享受,是以当地的拆迁主管部门的政策为准(一般来说,只有户口在当地,而没有房产的,也是不能分得拆迁利益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新婚姻法,结婚和同居的区别:
    1.我国从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受婚姻法保护。
    2.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989年12月13日)第3条规定:“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1994年4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通知,规定自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后,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对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按非法同居处理,不再承认事实婚姻
    3.现在一般都不提非法同居了,即便非法同居,也是因为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同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