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之前租了一个房子,房子是押二付一的,和房东签了一年合同我中途不想租了,就把房子转租出去,前几天我把房子转出去了,只剩下房东改合同了,到现在房东说改合同要改合同费,他说是房管所要收的,这个钱我应该交吗?

2019-03-03 01:05: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可以转租,但是合法的转租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转租已不属于正常使用的范畴,必须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否则无效。
    2、转租的租金不得高于原租金,确实需合理提高,提高的收入应交给房屋所有权人。
    租金是房屋的收益,应由房屋所有权人取得。凡未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而转租的,或谋取租金差价的转租,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要求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并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 相关法规:第十二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登记后,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需要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或者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持身份证明、取得备案登记证明的书面合同、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和其他规定的材料,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合同备案登记申请的手续。发生前款情形的,房产管理部门应当通过网络系统,及时在商品房的楼盘表内注明该商品房销售合同的变更情况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已解除。
    买卖合同解除的,网络系统恢复可销售标识。
  • 满足以下情形的承租人才可以把房屋转租: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

    ①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②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③房屋租赁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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