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你我向劳动局察投诉公司未买社保,劳动监察不管怎么办?

2019-03-03 11:20: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条件为: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 社会保险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的一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而且,在实务中,因社会保险发生的争议较多,在东莞,社会保险争议往往被认为是社保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事项而将其排除在劳动争议范围之外。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工资。若公司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纠察大队进行投诉。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同时也规定了,“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因此,劳动者遭遇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纠察大队进行投诉:   
    一、投诉文书应当载明的事项:   
    1、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电话;   
    2、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二、举报人实名举报、留有确切地址或电话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为其保密。应投诉人要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知其处理结果。   
    三、劳动者举报投诉的注意事项:   
    1、举报、投诉人必须据实提供被举报、投诉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具体情况等内容。   
    2、投诉要求投诉人实名投诉并提交身份证和基本证据。   
    3、投诉应当由投诉人提供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举报中心接待员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或盖章,投诉人拒签的,应注明情况。

  • 1、劳动合同一般一式2份,一份公司保存,一份员工持有。
    2、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如公司不帮您缴纳社保,则您可立即解除劳动关系;故烦请赴社保局予以确认是否未予以缴纳。
    3、打卡记录可申请由单位提供,一旦劳动仲裁的话。
    4、即使劳动合同到期,您仍继续上班,则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但需要您自己提供证据。
    5、一般而言,除了您有法律规定的过错外,公司辞退应出具书面说明。
    6、可以尝试申请劳动仲裁,但前提是您需要准备相应的仲裁材料。
    这项行为不符合劳动法,可以进行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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