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在一家网络公司上班,但公司被查定为诈骗,本人诈骗金额五万多块钱,但主动自首并退还所有脏款,在无锡那边审判,会判缓刑吗?

刑事辩护
2019-03-03 12:02: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刑法设有诈骗罪,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不是免除处罚。
      相关规定:
      《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依法被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缓刑是一种附条件的不执行。
      我国刑法中的缓执行制度,是附有一定条件的暂缓执行刑罚或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即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认为暂不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在一定考验期内,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
    简而言之,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所判决刑罚的一项制度。   适用缓刑的对象: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   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符合两项条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即判处重刑的罪犯不能缓刑,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并法院认为不羁押亦不致再危害社会。
      缓刑不是免除刑事处罚。   缓刑与免除刑事处罚的区别就在于缓刑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保留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性,即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犯罪分子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反之,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则应当撤销缓刑,并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我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另外,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也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案底是个人的刑事犯罪记录,缓刑在一定期限内仍然有执行原判决的可能,因此案底不可以删除。
  • 事业单位职工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缓刑期间依然在原单位工作,没有剥夺政治权利的,可以计算连续工龄;缓刑期间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期间不计算连续工龄,从恢复政治权利后重新计算工龄。

    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司
    《关于国家职工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期间工龄或工作年限计算问题的复函》
    劳人险局[1982]2号
    甘肃省劳动局:
    [1982]187号文《关于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期间工龄或工作年限计算问题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对
    (82)劳险字21号文作补充说明如下:
    国家职工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仍留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其缓刑期间的工龄或工作年限的计算问题,应根据不同情况对待,即: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在缓刑期间可以计算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应从恢复政治权利后重新计算。
  • 网络诈骗罪属于诈骗罪的一种,网络诈骗罪如何量刑,可以参考诈骗罪的法规。诈骗罪〔释义〕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条文〕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第三款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希望对您有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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