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亲属因宅基地和邻居发生纠纷,被对方打伤后回家取菜刀将对方打伤,对方头部及前额被砍伤,前额缝5针,请问是否构成毁容,我的亲属不愿出钱,如果经公安机关处理、法院判决,会是什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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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被人打伤的程度是否已经构成轻伤,如果是轻伤,打人者就构成
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你作为受害人应当报警。
2、其次,如不构成轻伤,那么就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侵犯了你的生命
健康权,你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
3、侵权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如果有精神损害的,如面部被毁容或给自身名誉造成极其重大的影响等,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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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后,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向行凶者要求赔偿:
1、双方协商解决。
2、经基层组织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3、报案后,由警方主持调解。
4、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
5、属于公诉案件的,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
6、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侵权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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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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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