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利的主要范围如下:
1、出席或委托
代理人出席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4、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5、股东查阅、复制权;
6、对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7、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特定情形下召集主持。
股东权利的内容包括以下事项:
1、股东身份权;
2、参与决策权;
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4、资产收益权;
5、知情权;
6、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7、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8、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