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三七责任划分的后期的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该怎么计算?谢谢

2019-03-04 05:36: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
    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下面是一些常见的需要增加营养的情况:

    (1)外伤或手术时出血较多者(一般要400毫升以上);

    (2)年老体弱受伤较重者;

    (3)、消化系统功能障碍者,如胃肠部分或全切除、肝脏破裂或部分切除、胰腺破裂或部分或全部切除等;

    (4)其它原因致消化吸收功能障碍者;

    (5)不能正常进食,需要鼻饲者,如休克、植物人、昏迷;

    (6)较大面积烧伤者。
  •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1,前提条件是“生活不能自理”。生活自理程度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具体是哪个级别,是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后)。
    确认后,按《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标准执行,这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是公司负责。

    2,如果员工要求的陪护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
    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该员工停工留薪期中护理问题,“由所在单位负责”,可以理解为要么派员护理,要么支付护理费。
  •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赔偿是交通事故后众多赔偿费用项目中的其中之一,在青岛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算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收集资料做介绍。   交通事故误工赔偿计算方法   
    (一)概念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是一种积极的财产减损,表现为财产的应增加而未增加。   
    (二)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误工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5条:经医院批准专事护理的人,其误工补助费可以按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应得奖金一般可以计算在应赔偿的数额内。本人没有工资收入的,其补偿标准应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   
    (三)计算公式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X误工时间(天)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其能否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区分处理。   
    (1)能证明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X误工时间(天)   
    (2)不能证明的,误工费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元/天)X误工时间(天)   
    3、在确定误工时间时,一般以医院建休为准。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则误工时间可以定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方法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需要开情况的,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
      
    1、当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时,按照过错责任方式进行认定,也就是说根据双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当中的过错程度和大小进行认定,即谁的过错大,谁就应该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过错小的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双方过错相当,就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2、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是行人相撞时,原则上应该是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机动车一方能够举证证明非机动车或行人有故意或重大过错行为,则可以免除或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则按照无过错责任原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3、当横穿高速公路的行人被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相撞时,机动车不必承担交通事故的责任,但是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不过可以适当的减轻其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