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请问撤诉了能上诉吗。上诉需要什么材料!我手上现在只有一份裁定书!

2019-03-04 07:22: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事上诉需要身份证、户口本、上诉状等材料。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六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 二审法院先对被告对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上诉作出裁定,一审法院再根据该裁定做出处理

    民诉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
    该案是上诉案件,是否准许当事人撤诉应当由二审法院决定,一审法院已无权对该案直接作出裁定

    当事人已就管辖权异议裁定上诉至二审法院,故只能选由该二审法院作出裁定,确定一审法院是否有管辖权.如果维持原裁定,则一审法院可作出准许原告撤诉的裁定;如果撤销原裁定,则同时会明确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
    5、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在十五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当事人对此裁定不服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书面裁定。
  • 民事诉讼法147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应从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算。
    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当事人的,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次日起算。

    对刑事二审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对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理由和范围的限制。
    对刑事上诉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对被告人的处罚。而民事二审案件,二审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述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是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除外。

    在自诉案件中,被害人作为自诉人有权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三种,即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害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这类自诉案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即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也就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报案、控告、检举不立案侦查,或者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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