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请问一下债务纠纷的起诉书怎么写,内容是这样的 他叫我一起跟她投资做生意,生意也没做成 把我钱也拿过去了,还了一半 还有一半没有还 到现在为止 已经有4智5年了,现在已经找不到他人了 跟她打电话也不接 但是有欠条 他说的那个钱什么时候还什么时候还上面都写着一清一楚!不知道那个利息是怎么算起诉书是怎么写,,谢谢 麻烦你一下

2019-03-04 07:36: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债务纠纷起诉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它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
      同时第93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这就是说,当事人可根据“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规定,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或减轻经济损失。
  • 以下是我提供的民间债务纠纷起诉书的范文,希望您参考原告:李xx,男,汉族,19xx年x月xx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码:,手机:被告:徐xx,男,汉族,19xx年x月xx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码:,手机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153000元;
    2、从2009年1月25日起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计算利息至被告还清本息之日止;(现暂计至起诉之日利息为人民币487719元);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被告徐xx因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分两次向原告李xx借款总共人民币1153000元,第一次于2008年11月22日向原告借款人民币928000元,第二次于2008年12月31日向原告借款人民币225000元;被告徐xx出具两份“借据”,在借据上双方约定“如2009年1月25日不能付清,借方愿意付日千分之
    1.4违约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的规定;双方在借据上约定所谓“违约金”即利息超过银行同类贷款的四倍部分利息原告不予诉求,2009年1月份商业银行二年期贷款年利率为
    5.40%,2009年1月25日开始计算利息至起诉之日止,暂计利息为人民币487719元。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被告至今未归还分文;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此致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年??月??日
  • 民事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
    此致
    ××××人民法院   
    原告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附:1.本诉状副本×份(按被告人数确定);  
    2.证据××份;
    3.其他材料××份。
  • 计算利息的基本公式 储蓄存款利息计算的基本公式为:利息=本金×存期×利率
    二、利率的换算 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者的换算关系是:年利率=月利率×12(月)=日利率×360(天);月利率=年利率÷12(月)=日利率×30(天);日利率=年利率÷360(天)=月利率÷30(天)。 使用利率要注意与存期相一致。
    三、计息起点
    1、储蓄存款的计息起点为元,元以下的角分不计付利息。
    2、利息金额算至厘位,实际支付时将厘位四舍五入至分位。
    3、除活期储蓄年度结算可将利息转入本金生息外,其他各种储蓄存款不论存期如何,一律于支取时利随本清,不计复息。
    四、存期的计算
    1、计算存期采取算头不算尾的办法。
    2、不论大月、小月、平月、闰月,每月均按30天计算,全年按360天 计算。
    3、各种存款的到期日,均按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如遇开户日为到期月份所 缺日期,则以到期月的末日为到期日。
    五、外币储蓄存款利息的计算, 外币储蓄存款利率遵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执行,实行原币储蓄,原币计息(辅币可按当日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支付)。其计息规定和计算办法比照人民币储蓄办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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