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侄子犯了妨害公务罪,后因为有严重的疾病被取保候审,法院会怎么判?有什么办法能争取减轻处罚吗?

刑事辩护
2018-07-26 15:00: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例规定如下:  第二十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情节特别轻微的;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有立功表现的。  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七十周岁以上的;  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 我国《刑法》第24条第二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第
    一、对中止犯必须从宽处罚,是我国刑法关于处罚中止犯的基本精神和立法原则。因此,不论犯罪行为的性质如何,也不论犯罪行为造成的现实危害怎样,只要构成中止犯,就必须对其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第
    二、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因为中止犯既然自动放弃犯罪,表明其主观恶性大为减少;没有造成损害,说明客观上对社会没有造成危害,从而应当免除处罚。这样做,可以鼓励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悬崖勒马,因而有助于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第
    三、对于中止犯,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因为造成损害,说明行为人还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所以不应免除处罚,而应当减轻处罚。
  •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可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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