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弟弟被网上黑贷的中介人骗了贷款,这个款是那中介人用我弟的身份证信息贷的,钱都是他自己花的,然后让我们自己还。可是我们没能力偿还,他天天骚扰我们。我们该怎么办?

2019-03-04 12:13: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网络诈骗表现形式暨识别要点:
    1、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2、以中奖为名,要求“中奖者”事先支付所谓的“个人所得税”等。
    3、声明签订合同主体与盖章内容显示主体不一致。
    4、印章内容显示不合法。
    5、要求提前支付验资费、保险费等各类名目费用。
    6、以不答应就报警、发送《法院诉讼告知函》等方式施加压力,逼迫支付钱款。
    7、网络刷单,以完成一定任务(继续刷单支付款项)才能返还书单款为由,要求继续支付款项。
    8、冒充公安等机关和办案人员的身份,以“让提供身份信息给她们录口供,说还要冻结所有银行卡”等话素,一步步诱导以获取银行账户号、密码等资金存储信息。
    9、以提供工作岗位为名,要求应聘者缴纳所谓的保证金、服装费、培训费等各类名目的费用。
  • 关于《刑法》第266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因诈骗罪是数额犯,行为人采用诈骗的方式骗取公私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诈骗罪,予以立案追究。
    在1997年新《刑法》实施前,最高人民法院于1996年12月18日颁布的《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对于个人诈骗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特别巨大”分别定为“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上和20万元以上”。
    对于单位犯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在5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和诈骗数额在20万元至30万元以上的,分别适用量刑。该司法解释中确定的诈骗罪量刑数额标准,一直到2011年4月8日由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联合颁布的《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所取代。
    (以下简称联合司法解释)在1997年刑法实施后至今,随着经济和社会形势的变迁,《刑法》又陆续进行了多次修订。同时各种新型的诈骗活动猖獗,特别是利用电信、互联网、银行卡等相结合的诈骗团伙案件增多,此类案件涉及受害人众多,受害人、犯罪分子和作案工具都可能存在跨省、跨境甚至跨越国界的现象,社会影响恶劣。
    为适应新的形势,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出台了上述联合司法解释。
    联合司法解释中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同时第二款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该联合司法解释还例举了包括“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等5种依法“酌情从严惩处”的情节。
  • 个人怎么在银行办理贷款

      个人申请银行贷款方式一:抵押贷款

      抵押贷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物品作为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抵押贷款是最常用的贷款方式。抵押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比如:房产、土地、机器设备、交通工具。
      个人申请银行贷款方式二:质押贷款

      质押贷款与抵押贷款差不多,两者的主要差别在于保证物品不一样。质押物品以动产为主,比如:国债、存单、债券、仓单等。

      个人申请银行贷款方式三:信用贷款

      信用贷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借款人无需抵押和担保,仅凭个人信用即可贷款。

      个人申请银行贷款方式四:担保贷款

      担保贷款指由第三方依法提供担保而发放的贷款,借款人不需要提供抵押(质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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