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欠款,妻子要承担什么责任? 丈夫在银行办理了很多信用卡,并且还有贷款,妻子基本不知情,并且不知道钱用在何处,丈夫平时也没有把收入交给妻子,现在丈夫欠款还不起,银行起诉,夫妻婚后有房产,房产证写的是妻子的名字,这种情况法院是拍卖房产,还是让妻子还债?会冻结妻子的工资卡吗?

2019-03-04 14:13: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无权冻结公民名下的银行卡,但可以向法院申请冻结。
      根据《商业银行法》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要查询、冻结个人储蓄存款,必须要有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授权。人民法院在当事人申请,或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侦查犯罪需要可以采取司法强制措施,冻结存款账户,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可以由相关法律法规授权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冻结存款。
  • 银行贷款没还,已被法院起诉,工资卡会被冻结。诉讼进入执行阶段时,会冻结借款人的资产,此时不仅可能冻结你的工资卡,还会冻结你的其它银行存款。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
    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第三条 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至申请执行前,债权人可以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作出保全裁定,保全裁定应当立即执行
  • 如果因为法院所查封的财产,而影响到被执行人的正常生活的。那么其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查封,或者部分解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 1、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
    2、可以向法院起诉,你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来偿还你的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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