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单位拖欠两年多的保险没给交,现在怀孕了,如果补上能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吗?如果不能我该怎么办?

2019-03-04 15:37: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生育津贴领取的时间是3个月,晚育津贴只能领取1个月。 生育津贴是只要符合生育保险要求的职工,全部都可以领取,晚育津贴是指部分符合晚育条件后的奖励工资,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领晚育津贴的。
      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计算公式为: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天)×假期天数。
    其中,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 关于怎样才能享受生育保险是要求连续交满一定期限(一般是1年)后,而且在缴费状态的才可以享受的。享受生育保险首先要符合条件:
    一、享受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发放标准
    (一)女职工
    1、生育津贴 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2、生育医疗费
    (1) 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 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 16 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
    4、一次性补贴 在
    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二)男职工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 = 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

  •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针对生育险能报多少钱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五、计划生育手术费
  • 保险断缴便不能获得保险理赔。即需要补保险。那么,补保险涉及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养老保险如何申请补缴?
    一、个人应填写补缴承诺书和申办单,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请。


    二、存档机构应于每月25日前初审。通过后,对于补缴时在存档机构正常和非正常缴费的人员要分别填写补缴明细表和汇总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所属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批。


    三、社保经办机构审批通过后,在系统中录入缴费人员的补缴明细,并生成补缴汇总。与存档机构申报的补缴明细表和补缴汇总表数据核对一致后,转基金收缴财务岗做收款处理。基金收缴财务岗应于每月28日前生成银行扣款信息。审批未通过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


    四、个人应于提交补缴申请的当月28日前将补缴费用足额存入个人扣款账户中。当月审批已通过的补缴于次月1—5日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银行扣款。次月18日前财务回款成功后,个人可查询账户情况。未成功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扣款失败的,个人应按照以上流程重新提出补缴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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