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天代理注销地税,这个公司早在2011年就注销了国税,同时收走了税务登记证,今天无法提供税务登记证,但注销了,说我是经办人,以后出了问题,我会负法律责任吗

公司税务
2019-03-04 17:15: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住改商可以享受商业用房补偿政策规定,在拆迁公告公布前近二年以上在经营的,能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纳税发票等有效证件,并能按时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可以享受商业用房补偿政策。也有地方表述为按照房屋的实际用途补偿。
  •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   经办人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应该由政府机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经办人属于故意或有重大过失,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的应该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分析确定。  经办人只要是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代公司签订的合同,没有恶意串通损害公司利益,无重大过失导致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个人不需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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