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弟弟现在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我觉得罪名不合适。案件:我弟和AB两人起争执,和A打的过程中B在后背抱住我弟,我弟本能的挣脱拿胳膊肘回了一下,B醉酒状态,跌倒在马路牙子上蛛网膜下腔出血呕吐窒息死亡,A是掉了两颗牙。已经得到死者和伤着的谅解,现在我弟的罪名我觉得应该是过失致人死亡,是不是?

刑事辩护
2019-03-04 17:17: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间接故意杀人罪主要区别有以下三个方面:  
    1、认识因素方面。前者有预见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只因轻视能够避免而予以放任,无认识上的过失;后者明知可能发生危害的结果且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有认识上的错误。  
    2、意志因素方面。前者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持反对态度;后者则持有意放任、无意防止的态度。  
    3、行为因素方面。前者确有避免死亡结果发生的客观依据,想防止而未能防止;后者则无避免死亡结果发生的客观依据,能够防止而不防止。
  • 过失致人死亡罪最高可判7年;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过失犯罪,是指由于过失导致他人死亡后果的行为。
    过失致人死亡,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前者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造成他人死亡。
    后者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其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但由于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他人死亡。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失,而是由于其他无法预见的原因导致他人死亡的,属于意外事件,行为人不负任何刑事责任。
  • 我国刑法对过失犯罪和间接故意犯罪做了不同的量刑标准,对间接故意犯罪科以较重的处罚,而对过失犯罪,量刑就相对轻些但是,往往在司法实践中,容易混淆。有这样一个案例:一个货车司机,在上路前,发现刹车有问题,认为自己注意点就不会出事,就驾车上路了,结果,由于刹车不灵,发生车祸,造成一死两伤。
    该司机,是间接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  间接故意和过失的相同之处:二者都是预见到了危害结果可能发生。  不同点是:间接故意是在预见到危害结果可能发生,采取的态度是放任,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漠然,认为发生危害结果也无所谓,采取这种放任的态度,漠视危害结果的发生,就是间接故意,  而过失犯罪是预见到危害结果可能发生,但是轻信可以避免。
    在主观上,不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  二者的区别就在于主观上对危害结果的态度不同。由于这种态度的不同,对社会的危害就不同,所以,在量刑上过失犯罪就比间接故意轻一些。
      从这个案例的情况分析,该司机不希望危害结果发生,轻信事故可以避免,因此应当是过失犯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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