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申请执行人,??对方没有资产,冻结他工资卡来每月扣除生活费外偿还对我的欠款,??我最快多久可以取一次,可以每月一领吗

2019-03-04 19:33: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冻结被执行人名下的资产。

  • 1、原告已经撤诉的,在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法院对被告被冻结的工资卡应当同时裁定解除保全并予以解冻。
      
    2、在法院到相关银行办理好解除保全手续后,原被冻结的工资卡就能正常使用。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
      
    (一)保全错误的;
      
    (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 1、法院冻结工资卡,并扣划资金不需要通知持卡人。在扣划完成后,能够通知的,应当通知持卡人。n  
    2、法院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包括工资卡),是法院在依法行使职权,是强制执行的,不以被执行人的意志为转移。n  
    3、就是说,法院强制执行是强制性的,被执行人只能接受,无权拒绝。如果认为法院执行错误,可以依法提出执行异议。nn  民事诉讼法n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n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n
  • 冻结财产的3个条件:一是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二是仅限于请求的范围,即3万;三是要提供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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